主页 > 苹果下载imtoken教程 > “虚拟货币”不赔钱? 原来我一不小心成了诈骗“工具人”

“虚拟货币”不赔钱? 原来我一不小心成了诈骗“工具人”

苹果下载imtoken教程 2023-06-21 07:57:02

近年来,虚拟货币出圈,高额利润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隐患,投资者经常破产。 而曾某、张某这两位币圈新手,却“稳赚不赔”。 原来,他们充当了信息网络犯罪取款的“工具”。 这背后,还涉及到虚拟货币交易是否合法、普通人是否适合试水等话题泰达币冻结,且看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怎么说。

被假领导骗走30万

追查到底还有“另一个秘密”

2020年11月9日,在无锡市惠山区某工程建设部工作的徐先生收到一条微信。 他的“领导”张程(化名)说有急事,让徐先生帮忙转账30万元到朋友的银行卡上。 没过多久泰达币冻结,对方就给徐先生转账成功30万的截图发到了微信上。

看到对方的昵称是领导的名字,头像是领导的照片,许先生信以为真,也没有打电话确认,就开始处理“领导”交办的任务”。 由于忘记了银行卡账户密码,许先生只好委托朋友公司的会计帮忙转账到“领导”给的银行账户,并成功转账30万元。 钱汇出后,对方寄来的30万元迟迟没有到账。 徐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便向警方报了案。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检察官梳理案件

30万元去哪儿了? 警方调查发现,这笔钱最终流入了曾某的账户,并在长沙、武汉等地被提取。 警方迅速将曾某抓获,一帮通过虚拟货币平台帮忙转移资金的“工具人”浮出水面。

被“兄弟”拉进来

失业人员成提款“工具”

曾先生来自武汉,在当地一家航运部门工作。 2016年辞职后,他做过网络管理员等工作,但一直没有稳定的收入。

2020年11月,曾某接到朋友何某(另办)电话,约他去长沙玩。 到达长沙后,何某自称有一批泰达币,要曾某帮他们通过“火币”平台买卖。 他可以赚取差价和手续费,大概是每单0.7%,也就是每10万元可以赚700元。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涉及银行卡

Tether(USDT)作为与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持续受到市场追捧。 曾某很感兴趣,就详细询问了何某的交易过程。 何某表示,泰达有相应的交易平台,其中之一就是“火币”APP。 曾某在“火币”APP上注册了一个账户,然后将20万元交给了何某,何某将价值20.14万元的TEDA转入了曾某在“火币”APP上的账户。 曾某在平台上卖出了泰达,卖出后曾某拿到了20.14万元。 如此循环,曾某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利。 他还讲了几个要点:如果要离开武汉去湖南长沙取现,住宿路费由他承担; 卖出泰达后必须当天取现,逾期取现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

何某并非危言耸听,曾某在第一次操作时就遇到了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 当何某将数十万泰达币转入曾某的账户后,曾某立即在平台下单出售。 交易完成后,买家的钱转到了曾某的银行卡上,因为已经是晚上,曾某无法立即取现。 次日上午,曾某发现银行卡被冻结,账户金额显示为0元。 曾某询问同伙得知,可能是买家的钱“脏”了,导致账户被冻结。 曾某只能等待银行解冻提取现金。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涉案聊天记录截图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涉案传输记录及聊天截图

/strip/ignore-error/1|imageslim"/>

涉案传输记录及聊天截图

经历了这次有惊无险,曾某无法接受,多次到湖南长沙帮忙用虚拟货币套现。 为提高效率,曾某还让相伴数十年的张某一起工作,并提出每天500元的工资。 张某先后获利1万余元。 就这样,曾某、张某、何某等人合伙做虚拟货币生意,直到事发。

虚拟货币投资不受法律保护

普通人不试水

购买虚拟货币的人动辄动辄数十万元。 钱从哪里来? 曾某作为知情人,为什么他的银行卡时不时被冻结? 浙江沉女士的经历或许可以说明问题。

沉女士在2020年12月下载了一款社交软件,结识了网友“小豪”。 在“小豪”的介绍下,她扫描了“新加坡万代蓝集团”的二维码,进入了一个虚拟货币投资平台。 “小豪”教沉女士投资虚拟货币。 沉女士赚得盆满钵满,一共投资了15笔,共计23万余元。 为降低风险,沉女士在投资时取出了6万余元现金,但从2020年1月开始,她发现账户中剩余的钱无法取出,便询问“小豪”,但对方停止响应。 沉女士知道自己上当受骗,立即报了警。

民警从曾某、张某的住处搜出银行卡。 经审查曾某银行卡交易额800余万元、张某银行卡交易额400万余元,全国10余起电信诈骗案受害人资金均流向上述银行卡。 惠山区检察院梳理了围绕虚拟货币的上下游交易链条。 不法分子将犯罪所得兑换成虚拟货币,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卖给何某、曾某、张某等中介,再由中介寻找买家,将虚拟货币兑换成现金。 经过一番操作,赃款以“现金-虚拟货币-现金”的形式流转,大量资金被拆散转为现金,给侦查追缴带来很大难度。

11月5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惠山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处5000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泰达的投资交易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虚拟货币在我国境内交易流通。 检察机关提醒,近年来,币圈迎来炒作浪潮,引发不少违法犯罪问题。 其交易风险远大于收益,普通人切不可试水。 “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犹如利刃斩乱麻,要从现有案件中切断灰色产业链,用猛烈攻势遏制高发态势。” 惠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慧娟说。

扬子晚报通讯员 唐晓宇 许景超 / 紫牛新闻记者 张剑波

徐恒校对

编辑:陶山工